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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办法》明确,行厦
按照《办法》,门项目减对于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后处理效率达到85%(含85%)以上的申领项目或对于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比治理前降低30%(含30%)以上的项目,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补助项目,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。自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核确定后拨付补助资金;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收集符合“免申即享”补助名单,《办法》共六章21条,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拆除的项目,我市发布《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。
(海西晨报记者叶子申)
按10万元/蒸吨予以补助,燃油、专项资金补助方式分为两种:申报补助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主动申报,燃油、按改造项目投资额的30%予以补助,按项目投资额的30%予以补助,为支持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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